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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科技大学梦溪校区塔山路2号门面房(含工厂区房屋)招租信息
作者:石林 来源:资产经营公司 日期:2024-04-02 人气:10

一、招租房屋

塔山路门面房(简称标的)

门面位置

房号

房屋层数

面积

(㎡)

招租底价

塔山路2

2

1

21

市场评估价

塔山路2

3

1

21

市场评估价

塔山路2

4

1

21

市场评估价

塔山路2

9

1

28

市场评估价

塔山路2

11

2

50

市场评估价

塔山路2

13

2

50

市场评估价

塔山路2

16

2

50

市场评估价

塔山路2

17

2

50

市场评估价

塔山路2

18

2

50

市场评估价

塔山路2

21

2

50

市场评估价

塔山路2

22

2

50

市场评估价

塔山路2

23

2

50

市场评估价

塔山路2

24

2

50

市场评估价

塔山路2

25

2

50

市场评估价

塔山路2

26

2

50

市场评估价

塔山路2

28

2

50

市场评估价

塔山路2

29

2

50

市场评估价

塔山路2

30

2

50

市场评估价

塔山路2

31

2

50

市场评估价

塔山路2

32

2

50

市场评估价

塔山路2

33

2

50

市场评估价

塔山路2

34

2

50

市场评估价

塔山路2

35

2

50

市场评估价

塔山路2

36

2

50

市场评估价

塔山路2

37

2

50

市场评估价

塔山路2

38

2

50

市场评估价

 

工厂区房屋(简称标的)

房屋名称

房号

所在楼层

面积

(㎡)

招租底价

轮网大仓库

4

1

651

市场评估价

保管员办公室

 

1

81.4

市场评估价

附库小食堂

 

1

87

市场评估价

电器元件库

 

1

29.1

市场评估价

电器.柴油机油漆间

 

1

57

市场评估价

柴油机焊接棚

 

1

96.51

市场评估价

柴油机.电器油漆库

 

1

26.46

市场评估价

汽车维修间

 

1

120

市场评估价

注:以上出租房面积仅供参考,以间为单位不以面积为核算标准。

为了符合市场需求,灵活招租,招租方所提供的标的(出租房)如意向承租方需承租多间,在不改变房屋结构的情况下,可向招租方提出书面申请,经招租方同意后,可设为单一标的(出租房)对外招租。

二、房屋状况说明

1.有意向的承租方需现场勘察,认可现状后租用房屋,招租方对出租房不作任何修缮工作,由中标方自行解决;

2.意向承租方所有对外(城管、派出所、环卫、交通等相关部门)协调工作及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解决;

3.出租房水电供给。供电:招租方以每间房屋总开进线为界,承租方自每间房屋总开出线自行负责电器设备布线、安装维护并确保用电安全;供水:水路进户以安装水阀为止,后续管路承租方自行负责。

三、招租要求

不接受汽车喷漆等从事环境保护限制行业的承租方。

四、租赁协议期

本次招租项目租赁期限一年一签,具体时间以协议为准,租金按年结算。协议期满后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,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,协议予以终止。

五、租赁费用

1.房屋租赁经营采用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。

2.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时付清首年租金,协议期内每年租金必须在协议到期日前5个工作日内交清。

六、租赁经营要求

1.承租方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,合法经营,承担自身相应的法律、经济责任。

2.承租方必须接受并积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。接受招租方日常消防生产安全以及“门前三包”等文明服务要求执行情况的检查,并为招租方的管理与监督检查提供便利条件,如有违反规定的,出现一切问题由承租方负全责,给招租方及消费者造成损失由.承租方负完全赔偿责任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应按招租方提出的整改措施予以落实,承租方不得提出任何要求,否则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协议。

3.承租方如出现拒绝或不配合学校安排的各类检查、监督,不服从消防管理,情节严重,且造成消防等安全生产责任和恶劣影响的;野蛮开展装饰装修,对设施造成较大破坏的,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。

4.承租方不得对所承租的房屋进行结构性改造,门头的设置及设备安装的位置等必须经管理方审批同意,均按招租方统一要求,涉及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。

5.招租方提供单独的计量水电表,承租方须按时缴纳水电费(水费3.61/吨,电费0.89/度)。

6.租赁期满,房屋装修产权归招租方,承租方不得拆除或损坏所有的装修。建筑物内属于中标方购置的可移动物品或经营设施,经招标方认定可以搬走,逾期未搬走的视为自动放弃。

七、联系人及电话:

石林  13914566131    高爱明 13805289297

 

 

江苏科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4331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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